是不是真的要找一個人?

  找一個人陪著我,跟我一起吃飯,跟我一起看電視,還要跟我一起睡覺,這樣在生病的時候就能照顧我了,我也願意在他生病的時候照顧他。

  當然,他要愛我。

  這個人在哪裡?我真想衝到大街上大喊,愛我的人請舉手。

  楊簡會舉手嗎?

  他說他要追求我,但是他從來沒說過愛我,即使喜歡也沒有。

  我真失敗。

  我的二十六年。

  楊簡說我自卑,說我怕,說我擔心別人歧視我。

  其實,我又會怕什麼呢?怕人家指著我的鼻子說我噁心嗎?

  我只是不想再失去任何東西,我的朋友,還有我的親人。

  我只是希望我所珍惜的,同樣能珍惜我。

  我趴在桌子上,自己給自己催眠,病好了就好了,那時候就能再快活地去上班,即使被公車裡的人踩爛腳趾也無所謂。

  那時候就能再去坐電梯,只可惜總經理要到下個星期才能見到。

  想到那個人,本來沒有什麼力氣的手居然還能握緊成拳。

  有的時候,看電視。總會注意那些站在角落裡的人,他們有時候匆匆走過,有時候會站住,看著在畫面中央的人。

  我不知道我在別人的眼中是不是那樣,我甚至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我。


節錄自:路人甲愛情故事BY:莫心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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