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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是我愛的,算親媽。
A照護了我近三年的時間,
A和B是死對頭。
B是我曾經恨之入骨的。
一個糟糕的人。
沒有辦法,
又是親媽後媽之別,
也許比後媽更糟,囧。
是該選擇還是繼續下去?
對A的感情太深厚,
如何去為那死對頭B辦事情?
利慾薰心、
五斗米,如何能買心、買三年的情感?
一切都是自找的。
活該!
已經 不是
淡淡的哀傷可以解決的了,
無法用自嘲的口吻解釋一切......
還是,繼續這樣吧。
黑犬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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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peranza5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